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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同志就《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答记者问

来源:新华社    作者:白阳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同志就规划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规划出台有什么背景?

答: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使规划更科学、更符合实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依法治国办自成立以来就着手开展规划制定工作,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各地方各部门意见、有关专家学者意见、中央依法治国委委员意见,在此进程中多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送审稿,先后报经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问:规划出台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是“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对新时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快实现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规划的制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贯穿全篇的主题主线,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规划各个方面。

问:规划的制定遵循了什么样的总体思路?

答:规划的制定重点把握了以下四点: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落实到规划每一部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聚焦党中央关心、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鼓励试点改革和基层探索,分阶段、有步骤谋划任务部署。

四是坚持衔接协调,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法治领域重大改革举措,需持续推进的进一步强化,试点成绩突出的全面推广,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新举措。同时注重处理好规划与中央其他法治建设有关规划、纲要、意见等的关系,努力实现有机统一。

问:规划的总体框架是什么?

答:规划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为主体框架,围绕“五大体系”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抓手”作用落细落实,突出统筹性、全面性、保障性、创新性,共由九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明确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至第九部分,主要围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等,提出相关改革发展举措。

问: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如何确定的,有什么考虑?

答:考虑到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第一个总体规划,我们在规划中既分阶段提出了到2025年、2035年的奋斗目标,也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远景目标,以增强规划的目标统领性、指导性。在总体目标的确定上,主要依据了以下几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目标要求在规划中落下来;二是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党中央有关重大目标要求在法治建设领域具体化;三是立足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实践,深入研判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确立全面依法治国的更高目标;四是依据各方面意见建议,广泛征求各地方各部门对规划包括主要目标的意见建议,并专门就主要目标征求了法学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在集思广益、反复研究修改的基础上确定了这些目标。

问:如何抓好规划贯彻落实?

答: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实施规划统一起来,把宣传学习规划作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依法治国办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办、推进落实,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要求,要持续破解堵点问题推动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精简优化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区域评估,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精简规范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程序。可将供水、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务、主动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实时获取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

        要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细化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制定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和要求,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一般社会投资的工业类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立并公布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

        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020年年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部线上办理。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加强对审批全过程线上监管,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投资审批等相关部门既有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

        要健全推进改革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改革协同推进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机制和良好的政企沟通机制,多种渠道倾听和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要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多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地区改革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相关落实情况与每月改革进展情况一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1.06 宗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 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内容如下:

持续破解堵点问题推动关键环节改革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梳理当前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环节、条件等,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精简优化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联审机制,按照“一家牵头、部门配合、成果共享、结果互认”要求,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运行规则,提升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审批效率。统一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规则和办事指南,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审批咨询、指导服务水平,推行帮办代办、“互联网+”等服务模式,形成线上线下联动融合的审批咨询辅导服务机制。

         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区域评估。建立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在“多规合一”基础上加强业务协同,先行完成考古调查等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及评估评价事项要求,鼓励通过前期策划生成明确项目建设管控要求、技术设计要点、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深化落实区域评估,进一步明确开展区域评估的事项清单和技术标准,及时公开评估结果。强化评估成果运用,明确项目具体建设条件和要求,以及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具体措施。
精简规范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健全完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公开办理(服务)指南,明确适用范围、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收费和承诺时限。制定公布技术审查事项审查标准,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技术审查效率,支持开展智能化“电子辅助审批”探索。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功能,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进驻,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程序。全面优化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可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务、主动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实时获取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规范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加强服务质量监督和用时管理。

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

细化项目分类和改革措施

        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对工业、仓储、居住、商业、市政、教育、医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情况,制订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和要求,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建立健全基于工程风险等级的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乡村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一般社会投资的工业类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根据项目特点和风险等级,建立并公布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建设工程,探索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规程》(点击查看),加强工程审批系统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2020年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部线上办理,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除复杂事项以及需要现场踏勘、听证论证的事项外,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各部门在线使用“一套图纸”,并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精简明确联合验收所需测绘成果,推进联合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加强对审批全过程线上监管,实行审批环节亮灯预警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审批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投资审批等相关部门既有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供需协调、规范使用、争议处理、监督考核、安全管理等数据共享制度,保障审批事项全覆盖、审批信息实时高效流转、审批全过程自动留痕。统一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技术标准和基础条件,不断提升数据共享质量、时效性和完整性。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监管、施工现场监督、房地产管理等相关系统平台协同应用。

提升网上审批服务便利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明确网上咨询服务、在线并联审批、联合会商等办理流程和服务责任。持续完善工程审批系统网上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申请、互动、投诉建议等服务功能,鼓励提供智能申报指引,辅助企业快速确定审批流程、事项清单、材料清单,自动关联相关电子证照和前序成果材料。持续丰富移动端信息获取、信息查询等功能,推动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健全推进改革工作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改革协同推进机制。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改革的工作职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统筹谋划,加强部门协同,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及时研判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重大改革问题及时报告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健全改革工作评估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机制,定期对本地区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优。

        建立良好的政企沟通机制。加强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议和投诉”小程序推广应用,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调研座谈等多种渠道倾听和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本文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